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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中預繳、匯繳、清繳有什么不一樣的?
添加時間:2023-09-21
預繳,指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申報繳納稅款。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額申報繳納,或者按照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繳納。
匯繳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匯算,是匯算清繳的簡稱,指納稅人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或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數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清算,則是出自稅收規范性文件的說法,具體指企業在辦理注銷登記前,不再持續經營,發生結束自身業務、處置資產、償還債務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財產等經濟行為時,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